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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云南大学第十九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国思政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个育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创新改革,总结和表彰我校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果,学校决定启动第十九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成果奖将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评选获奖比例为40%左右,特等奖和一等奖比例为20%左右。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风向标。

(二)坚持立德树人。向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倾斜。

(三)坚持质量核心。深化教学改革,突出实践和创新。

(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效。

(五)坚持示范引领。具有推广价值和广泛认可度。

三、评选范围

(一)成果内容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转变教育思想观念;

2.改革人才培养机制;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4.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5.加强教学质量保障;

6.改进教学内容方法;

7.强化实践育人环节;

8.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9.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

10.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选题导向

1.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宽度和格局,在未来1-2年内有较大的培育成长的空间。

2.选题应有利于发挥协同培育和资源整合的优势,体现区域和学校特色,并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

3.选题应有利于教学实践各个环节的整体组织,形成具有立体感和时代感的教学方案。

4.鼓励学校五大学科群,以及高峰、高原学科对应专业相关成果积极申请。

5.鼓励围绕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和专业学位实践教育进行申请。

6.鼓励跨学科、院系、跨专业进行横向联合申请,寻求共同点,把握新方向,凝练新特色,做好大文章,培育高层次的教学成果。

7.鼓励我校已有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以及已结题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在总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充分发挥示范和推广作用。

四、申请条件

(一)教学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成果应符合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的方向,理念和方法先进,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方案和有效解决办法,有实施成效的数据和佐证材料支撑,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2.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突破,效果良好,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算起,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

3.教学成果应有能反映云南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内容及实践效果的教改方案、论文、教材、著作等。

(二)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凡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皆可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业绩显著,为人师表。

2.直接承担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申请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必须从事高等教育事业4年以上(截止2020年5月1日),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相应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止2020年5月1日),并从事所申请教学成果奖项目相关工作2年以上(截止2020年5月1日)。

4.申请集体教学成果奖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

5.此前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请。

6.发生教学事故者,3年内(截止2020年5月1日)不得申请教学成果奖。

7.申请者过去3年内(截止2020年5月1日)承担校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建设项目时,有违反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者,不得申请。

五、申请与评审

(一)材料准备与学院初评

1.申请者登录系统填报基本信息

申请者于6月8日(周一) 前登陆登陆“云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简称“办事大厅”,登录网站为http://ehall.ynu.edu.cn),搜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进入服务后,在“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申请”中选择项目类型(教学成果奖)和批次(2020年第十九届教育教学成果奖),点击“添加”按钮,填写“基本申报信息”,点击“暂存”。

2.申者填写和准备申请材料

者可通过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OA系统、本科生院网站等多种方式下载申报通知,填写《云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撰写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扫描编辑相关支撑材料PDF电子版。

(1)支撑材料要求: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成果鉴定、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应编辑成为1个PDF格式电子档成果如为教材,另编辑成1个PDF电子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如有视频材料的,请按照视频规格进行剪辑,最多只上传1个视频。

(2)视频材料要求: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3.学院初评

(1)申者于6月12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打印后,相关完成人、完成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学院评审。

(2)学院组织评审,并在通过评审的项目推荐书上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单位签章后,返回给申请者。

(二)申者上传申请材料

1.在“申报书上传”中上传《云南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包括WORD版、学院评审签章后扫描PDF版)。

2.在“附件(佐证材料等)上传”中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成果总结》(WORD版、PDF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PDF版)。

3.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

4.学校不受理逾期填报的项目,也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三)学院审核

1.教学院长于6月15日(周一)前,登陆“办事大厅”,搜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进入服务后,在“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学院审核”中选择项目类型(教学成果奖)和批次(2020年第十九届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本学院项目进行审核。

2跨学院、跨学科申请者,只需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审核材料。

    3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项目,申请者应将成果概述制作成PowerPoint,以备答辩所用。

(四)学校审核与评审

学校于6月30日(周二)前,组织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选各等级奖项,并公示。申请团队须现场陈述和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

本科生院联系人:胡光琴 联系电话:65033907

研究生院联系人:王光科 联系电话:6503358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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