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学历照片
学生须在2023年5月11日前登陆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导航条的“图像校对”,登录学信网帐号,根据提示填入相关信息,检查照片及其个人信息是否正确,若无错误,务必点击“正确”;若有误,请务必点击“有误”,并联系本科生院学籍科进行修改。由于该照片涉及到今后学历信息网上认证,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校对,逾期不校对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院应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上述工作。
二、毕业生信息确认和校对
1.本科生院于4月27日前将《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电子版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核对毕业生名单和学生信息是否准确,并要求学生仔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学生通过《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院和专业、辅修专业等信息,如信息无误,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身份证号、专业等关键信息有误的同学,须在《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里用红色笔注明正确的信息后签字确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身份信息错误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方可更正。
2.各学院于5月22日中午12:00前将核对完成的《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本科生院学籍科。
三、毕(结)业、授予学位审核
各学院应于5月31日中午12:00前,按照《云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生毕(结)业、是否授予学位(包括辅修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审核工作,凡本学期还在修读课程的学生一律按结业处理,待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换发毕业证、学位证。
四、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办理
1.辅修学位证书办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发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自2022年起,不再单独发放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凡辅修学位的学生,需在5月31日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无法在6月前修完辅修学位要求学分的学生,需在5月31日中午12:00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延迟授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在最长学制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要求的学分后,可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申请同时授予主修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不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不愿意延迟授予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需在5月31日中午12:00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生辅修类型变更申请表》,将辅修类型由辅修学位更改为辅修专业或放弃辅修,更改后学校不再向学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2.辅修专业证书办理
凡辅修专业的学生,需在5月31日中午12:00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无法在6月前修完辅修专业要求学分的学生,在最长学制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后,可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申请辅修专业证书,毕业前无需提交材料。
四、学历、学位证书制作
6月1日-6月25日为学历、学位证书制作时间(具体时间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学院应根据本科生院证书制作的进度安排,在本学院证书打印完成时,每个专业安排两名同学,负责本专业学生毕(结)业证书的照片粘贴、盖钢印、盖云南大学印章以及学位证的照片粘帖、盖钢印等工作。
五、补证、换证工作
各学院应按学校的规定,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完成期末考试试卷的评阅登分工作。凡本学期还在修读课程的学生,待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达到换发毕业证条件的,由学院教务于7月17日前在补换证在线文档中登记,具体补换证发证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生若在校期间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结业离校。在学制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可按有关规定修读相关课程,取得未完成的学分,再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补授学士学位。若在学制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修够学分,取消换发毕业证资格,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联系电话:0871-65032602
联系地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203学籍科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