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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 编辑:学籍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学历照片

学生须在2023511日前登陆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导航条的“图像校对”,登录学信网帐号,根据提示填入相关信息,检查照片及其个人信息是否正确,若无错误,务必点击“正确”;若有误,请务必点击“有误”,并联系本科生院学籍科进行修改。由于该照片涉及到今后学历信息网上认证,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校对,逾期不校对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院应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上述工作。

二、毕业生信息确认和校对

1.本科生院于427日前将《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电子版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核对毕业生名单和学生信息是否准确,并要求学生仔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学生通过《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院和专业、辅修专业等信息,如信息无误,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身份证号、专业等关键信息有误的同学,须在《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里用红色笔注明正确的信息后签字确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身份信息错误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方可更正。

2.各学院于522日中午12:00前将核对完成的《2023届云南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本科生院学籍科。

三、毕(结)业、授予学位审核

各学院应于5月31日中午12:00前,按照《云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生毕(结)业、是否授予学位(包括辅修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审核工作,凡本学期还在修读课程的学生一律按结业处理,待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换发毕业证、学位证。

四、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办理

1.辅修学位证书办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发布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自2022年起,不再单独发放辅修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的学生,需在531日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无法在6月前修完辅修学位要求学分的学生,需在531日中午12:00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延迟授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在最长学制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要求的学分后,可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申请同时授予主修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不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不愿意延迟授予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需在531日中午12:00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生辅修类型变更申请表》,将辅修类型由辅修学位更改为辅修专业或放弃辅修,更改后学校不再向学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2.辅修专业证书办理

辅修专业的学生,需在531日中午12:00前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无法在6月前修完辅修专业要求学分的学生,在最长学制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后,可向本科生院学籍科提交《云南大学本科毕业生辅修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申请表》,申请辅修专业证书,毕业前无需提交材料。

四、学历、学位证书制作

6月1日-6月25日为学历、学位证书制作时间(具体时间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学院应根据本科生院证书制作的进度安排,在本学院证书打印完成时,每个专业安排两名同学,负责本专业学生毕(结)业证书的照片粘贴、盖钢印、盖云南大学印章以及学位证的照片粘帖、盖钢印等工作。

五、补证、换证工作

各学院应按学校的规定,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完成期末考试试卷的评阅登分工作。凡本学期还在修读课程的学生,待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达到换发毕业证条件的,由学院教务7月17前在补换证在线文档中登记,具体补换证发证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生若在校期间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结业离校。在学制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可按有关规定修读关课程,取得未完成的学分,再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补授学士学位。若在学制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修够学分,取消换发毕业证资格,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联系电话:0871-65032602

联系地址: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203学籍科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3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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