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精神,现将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工作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开展。
2.请各学院务必于 9 月20日17:00以前,将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电子版(须为word版文件)以及相关负责领导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384939523@qq.com邮箱。本科生院于9月20日晚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反馈意见。学院须及时将通过审核的推免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未通过审核的推免实施细则不能公布。
3.请各学院务必于 9 月24日17:00以前,将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纸质版、《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附件2)、《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备案表》(附件3,若无可不报)、《云南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附件4)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东陆校区请报送文津楼B座综合事务大厅本科生院柜台,呈贡校区请报送明远楼211室),其中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及附件2、附件3、附件4须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附件2)、《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备案表》(附件3,若无可不报)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本科生院沈子翔老师。
4.各学院须待本科生院审核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出现异议或内容变动,学院须及时上报本科生院,同时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推免资格一律无效。
5.各学院务必于9月30日17:00以前,将《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附件5,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东陆校区请报于文津楼B座综合事务大厅本科生院柜台,呈贡校区请报于明远楼211室),并将《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附件5)电子版及推免学生成绩单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本科生院沈子翔老师。名单上报后继续公示至公示期满为止。
推免学生成绩单电子版格式要求如下:
文件须为pdf格式,每个学生成绩单为1个独立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身份证号_姓名”,例如“530102XXXXXXXXXXXX_张三.pdf”
可使用教务系统导出学生成绩单。路径为:中英文成绩单——成绩通知单——主修——成绩单打印——打印标识——选择目标打印机——选择另存为pdf
6.推免生办理相关事务安排如下:
受理部门: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呈贡校区明远楼211室),9月18日至10月25日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相关事务,办公电话:65939873。
7.各学院请通知公示无异议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在10月12日至10月25日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5日之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附件1.《云南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附件3.《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备案表》
附件4.《云南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
附件5.《云南大学2021年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