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提升帮扶合作质效,提高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现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浸润行动”)支教学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6年春季学期(共4个月)
二、支教形式
选派体育、美育相关专业80名优秀学生至云南大学对口帮扶的景洪市、鲁甸县进行驻点帮扶支教。其中,体育学院40名,20名派驻至景洪市,20名派驻至鲁甸县;艺术与设计学院20名,包括10名美术专业、10名音乐相关专业学生,景洪市、鲁甸县各派驻10名(5名美术相关专业学生、5名音乐相关专业)学生;昌新国际艺术学院20名,包括10名美术专业、10名音乐舞蹈相关专业学生,景洪市、鲁甸县各派驻10名(5名美术相关专业学生、5名音乐舞蹈相关专业)学生。支教学科包含小学、初中的体育、音乐、美术、舞蹈4门学科。
三、支教工作内容
(一)在带队教师和驻点学校学科教师的指导下,每周完成不少于10个课时的体育或5个课时的音乐、美术教学任务。
(二)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体育或音乐、美术社团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教研活动;至少到派驻县市的非驻点学校巡回授课2次;每学期至少参与组织2次体育比赛或美育展演展示活动,至少参与组1次全校性运动会或艺术节。
(三)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或音乐、美术活动。
(四)协助驻点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和视力健康监测。
(五)结合支教工作开展教育调查和教育科研,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六)完成带队教师或驻点中小学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条件保障
(一)学校对完成支教工作任务且考核为“优秀”的学生,颁发“优秀浸润行动计划工作者”荣誉证书。
(二)对支教学生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予以表彰,优秀学生优先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发展党员。
(三)支教学生工作期间的在校课程经任课教师同意后以考查方式考核。其中,平时成绩原则上认定为“优秀”。
(四)激励措施:一是“大学生年度人物(实践类)”评选指标单列每年给浸润行动“1+1”(1个年度人物+1个年度人物提名)名额;二是在参加浸润行动并被认定为“合格”的支教学生中遴选不低于15%的共青团员,授予校级“五四表彰-浸润行动专项”优秀共青团员;三是在校级奖学金(创新创业类)中设单项奖学金,满足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四是综合测评(社会实践社会服务)项加分,各学院根据学校办法制定本单位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五是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设“浸润行动专项”,学生可结合帮扶工作和所学专业自主组队申报。
(五)学校为支教学生每人每月发放2250元支教补助。
五、遴选条件
(一)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综合考虑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服务和生源地情况,优先遴选大学三、四年级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班干部等优秀学生。
(二)思想政治觉悟高,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人情,服从安排。
(三)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学习态度端正,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较高,精神面貌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派驻期间不得中途轮换,严格遵守《云南大学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派驻学生管理细则》,如有违纪按《云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四)专业素质强,未出现课程成绩不及格情况。
(五)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无沟通障碍,身心健康。
六、时间安排
(一)相关学院组织遴选,1月16日前,将2026年春季学期浸润行动计划支教学生和带队教师信息表(见附件)签字盖章报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明远楼209)。
(二)2月下旬,学校对支教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3月1日左右,学校送支教学生至景洪市、鲁甸县,与当地教育部门完成支教团交接工作。
请各学院结合专业实习统筹部署浸润行动支教师生遴选及帮扶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电话:0871-65031440。
附件: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教学生和带队教师名单
本科生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