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围绕“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工作思路,结合历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名单和我校学科专业分布,经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评估竞赛获奖难易程度、参赛面、影响力、参赛人数与设奖比例以及学院对学科竞赛支持力度、我校近年参赛、获奖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了《云南大学认定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2025版)》,其中的103项竞赛立项由不同单位承担校内竞赛组织工作,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竞赛组织采取“项目制”管理,即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为目录内各立项学科竞赛校赛主办单位;竞赛承办单位、竞赛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好承办的各项竞赛工作。
二、承办单位职责。各承办单位应加强学科竞赛项目的组织、管理、赛前培训;为竞赛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参赛培训以及开放实验室和竞赛场地的使用等支持;针对性地加强学科竞赛的日常辅导和相关竞赛课程开设。各单位竞赛负责人应制订各具体竞赛实施方案,推进“一赛一策”的落实落细。
三、竞赛项目负责人职责。竞赛项目负责人应本着为参赛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尽早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报名参赛通知,明确各阶段参赛要求、报名时间、参赛流程、遴选推荐方式及奖项设置等事宜,并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校师生做好宣传动员,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相关通知应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校学科竞赛管理(https://sjjx.ynu.edu.cn/xkjs/)网页发布。
各竞赛负责人应做好赛事安全教育,须为外出参赛师生购买相应人身安全保险;注意收集参赛过程中的各类图文及视频资料;竞赛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填报、审核参赛信息、获奖信息(填报指南见附件2);总结经验,做好获奖证书制作、发放等工作;对取得良好成绩的竞赛,应及时在校园网、学院网页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四、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须加强对参赛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专业性、实践性指导。竞赛指导教师与学生应经双向选择确定,对正在培育和晋级过程中的项目,未经参赛团队所在培养单位教学负责人及参赛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添加指导教师。
为保证指导质量,引导更多教师参与到学科竞赛指导工作中,每位教师每年指导同一项学科竞赛一般不得超过5个,超出部分不计相关认定。
五、奖励激励。本“学科竞赛目录”中的竞赛,学校依据相关政策和学科竞赛类别、获奖级别等,认定获奖学生、指导教师、承办单位(竞赛负责人)等的奖励或工作量。
六、严禁学术不端行为。参赛团队应确保其提交的所有参赛材料无抄袭、伪造、购买、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严格遵守各级赛纪赛规;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及竞赛规则严肃处理。
七、经费使用。学校根据各学院承担竞赛数量,核拨相应竞赛组织经费到学院“本科实践教学经费”中,用于竞赛宣传、耗材、校外专家评审等支出。原则上,本科生院经费中不再报销上述费用。各承办单位应严格财务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外出参赛师生人数、规模须提前报经本科生院同意,未经审批的人员,不予报销相关差旅费用等。
八、奖项设置。各承办学院应结合参赛团队及可推荐的晋级名额,合理设置校赛(校级选拔赛)奖项名额。如上级竞赛没有明确要求的,校赛奖项一般设置为: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分别为参赛团队数的5%、15%、25%左右,总获奖数不超过50%;一般不设特等奖、优秀奖或鼓励奖、团队奖、个人奖等。
九、其他事项。鼓励各单位积极组织学校认定目录之外,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请学校师生关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及学校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相关学科竞赛动态通知,竞赛相关事宜可咨询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65031440)、研究生院质量办(65033585)。
附件:
1.《云南大学认定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2025版)》
2. 2025年学科竞赛参赛及获奖信息填报指南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