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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秋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云大教〔2020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本科生院复核、公示,最终确定立项2024年秋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228项。其中,文化创意类项目84项、科技创新类项目144项,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周期

校级大创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20254月进行中期检查,202510月进行结题验收。文化创意类项目中的招生宣传类执行周期为半年,20254月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一)资助标准

校级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将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执行,以后续发布文件为准。

(二)经费划拨

项目经费将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划拨立项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划拨剩余经费。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将终止项目研究并停止经费拨付。经费将直接划拨到项目负责人银行卡,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合理安排使用。经费仅限用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如挪作他用将终止项目。

三、成果及标注要求

项目须有学术论文、竞赛获奖、专利、软件产品、实物作品等实质性成果方可结题,成果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包括:

(一)科技创新类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专利、获奖等,可根据研究内容提交创新实验报告代替结题报告;文化创意类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专利、获奖、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实物等,须重点阐述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制造、市场推广及效果等。

(二)项目须有学术论文、竞赛获奖、专利、软件产品、实物作品等实质性成果方可结题,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类型学术论文、调研报告,须标注项目资助来源,标注内容为: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资助(项目级别,项目编号)。结题时无标注的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管理、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请项目组及指导教师务必熟知并遵守相关规定。项目组应在“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系统”每季度提交不少于1次的季度进展报告,在中期检查时按质按量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须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收集整理项目成果,如项目组成果不达标则不得予以通过。学校将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核,不达标项目将予以退回。未结题的项目将占用学生申报项目名额、占用指导教师指导名额。

(三)大创项目立项及结题与指导教师、学院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未完成结题的项目均不得申报认定工作量。相关文件可在管理系统中下载。

如有疑问可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电话0871-65033240

附件:云南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名单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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