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创”)的申报工作。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落实“科研育人、实践育人”,强化创新能力的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我省“桥头堡”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一、申报对象
“校创”项目团队人数为2-5人。我校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项目,学院不限,专业不限。(注:2013级学生只能以成员身份参与项目,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云南大学在编教师,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科背景或科研经历。
每位同学限参与1个项目,每一位指导教师限指导一个项目,不能交叉申报。如果同一个学生或同一位指导教师出现在多份申报书当中,则几份申报书在初审时都将被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学生可以自行提出研究内容,自由组队并聘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造诣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课题并召集有兴趣的学生进行组队。
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对于跨学院组队的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项目所在单位。项目所在单位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项目申请通过后将获得的学校资助经费将划拨到项目所在单位,项目组使用经费时到项目所在单位报销。
二、执行年限
项目执行年限为一年。
三、遴选及评价方式
申报流程为:学院推荐,学校遴选并公布立项。
申报项目须提出有学术价值、难度适合本科学生、工作量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可以完成的项目研究目标,并制定合理的项目经费预算,所需经费不超过项目资助额度。资助标准按照理工科类0.25万元/项、文科艺术类0.20万元/项予以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组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推荐指标评审后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远楼210)。
1、推荐项目的“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推荐项目的“评审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各学院推荐名额
学校从各学院推荐项目中遴选120项作为校级项目予以立项建设。各学院推荐指标如下表
学院
| 推荐
指标
| 学院
| 推荐
指标
|
法学院
| 5
| 生态学与环境学院
| 6
|
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
| 8
| 生命科学学院
| 6
|
公共管理学院
| 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
|
历史与档案学院
| 4
| 物理与天文学院
| 8
|
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文学院
| 3
| 软件学院
| 8
|
新闻学院(南亚东南亚国际传媒学院)
| 8
| 信息学院
| 8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 3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3
| 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 8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7
| 农学院
| 2
|
建筑与规划学院
| 8
| 体育学院
| 2
|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
| 8
| 国际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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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3: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表.doc(大小: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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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学科分类与代码.doc(大小:172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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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大小:2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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