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
首页 >> 实践教学科 >> 正文
2011年云南大学校内本科生科研项目须知(学生、指导教师)
发布时间:2012-04-10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组要求

a) 加入QQ群

i. 为便于各项目组交流以及各种材料、通知的发放,教务处为2011年校级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了QQ群,群号码为:184265977。请各项目组的所有项目成员加入该QQ群,并把群名片修改为:项目立项号-姓名。

ii. 请项目组成员定期关注本QQ群、群邮件、群共享以及群内通知。

b) 人员角色分工

i. 经费管理员:要求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记账、保存借款申请和报销申请的复印件,并在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时提交项目的帐目。帐目格式要求见附件一。

ii. 档案管理员:要求对项目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和保存。包括各种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通知、项目日志等。

iii.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组的联络人,负责将各种通知转告项目组成员,并负责组织项目组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对项目经费负责,决定项目进度和研究方向,对项目失败负责。负责项目经费使用,包括保存各种票据,填写借款申请、填写报销申请、办理借款和经费报销等。

c) 填写项目日志

i. 各项目组在每次进行实验、考察、会议、学习之后,要填写项目日志。项目日志格式见附件二。

ii. 在办理经费报销时需要出示项目日志供学院核对。

d) 借款

i. 项目组在项目进行中需要预先使用经费时,可以从本项目经费剩余额度中进行借款,借款由指导教师进行担保,在收到正式发票后再从项目经费中报销后进行还款。如果最终实际报销金额不足以支付还款,剩余借款由项目组向财务处赔付。

ii. 办理借款项目组填写借款申请并报学院领导审批,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借款申请上签字。项目组将学院领导签字的借款申请复印一份,由项目组的经费管理员保存。

iii. 项目组凭学院领导签字同意的借款申请原件到校本部财务处办理借款。办理借款须由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授权的其它教师到财务处办理。

iv. 项目借款具体流程请咨询所在学院。

e) 经费报销

i. 项目组在自己垫付经费并取得正式发票后,可以从项目经费余额中进行报销。

ii. 项目组报销经费须填写报销申请,并将报销申请、项目日志、发票交给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领导在报销申请上签字同意。项目组须将学院领导签字后的报销申请复印一份由组内的财务管理员同学保存。

iii. 项目组凭学院领导签字的报销申请原件以及发票到校本部财务处办理经费报销。

iv. 经费报销具体流程请咨询所在学院。

f) 中期检查

i. 2012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将组织本学院项目的中期检查。

ii. 学院将在学期开学后通知本学期的中期检查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须提前调整好自己的时间。中期检查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

iii. 项目组必须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并根据学院通知提交到学院。

iv. 中期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三。

g) 结题验收

i. 2013年春季学期,学院将组织本学院项目的结题验收

ii. 学院将在开学后通知本学期结题验收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须提前调整好自己的时间。结题验收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

iii. 项目组必须填写结题报告并根据学院通知提交到学院。

iv. 结题验收结果将决定项目的尾款是否拨付,以及拨付金额。

v. 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四。

h) 力行讲坛

i. 为帮助没有项目经验的项目组做好项目,同时组织校内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术交流,教务处每个学期将不定期邀请专家分专题组织力行讲坛讲座。

ii. 力行讲坛要求每个项目必须参加,要签到。如果遇到课程冲突或考试的,需要提前请假。

二、指导教师要求

i) 项目指导

i. 指导教师需要对项目进行指导,包括指导项目组如何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如何填写结题报告。根据项目组提出的申请和指导教师自身的时间安排,每个学期至少有2次指导项目组进行学习、实践。

ii. 如果项目组提出的问题超出指导教师能力的,指导教师应该引荐项目组向其他老师或专家求教。

j) 经费使用监督

i. 指导教师要对项目组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并在项目组的每次借款申请、报销申请上签字认可。

ii. 指导教师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拥有否决权。如果项目组经费使用不合理,指导教师可以拒绝在借款申请或报销申请上签字。

k) 协助办理借款和经费报销

i. 在项目组办理借款时,根据我校财务相关规定,指导教师须对学生项目借款进行担保,并到财务处协助项目组办理借款手续。

l) 文本指导和修改

i. 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组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进行审阅和指导,如需要修改的,指导教师应当对项目组提出修改意见,并审阅修改后的报告。

ii. 如果项目组成员发表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对论文进行审阅和指导,并且指导教师必须至少作为论文的通讯作者。

iii. 由学生撰写并且由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第一作者,否则论文版面费不予报销。

云南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23

附件一:帐目格式

附件二:项目日志

附件三: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四: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以上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URL:http://www.jwc.ynu.edu.cn/?p=shownews/10

正文下载:2011年云南大学校内本科生科研项目须知.doc(大小:35KB)


版权所有©  云南大学本科生院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邮编:650091  联系电话:0871-6503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