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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增设本科专业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1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高校增设本科专业论证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1]2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0]48号)的规定,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和教育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1版)》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度不再增设本科专业,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已有本科专业下增设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方向增设的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各学院要依据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本院的学科专业建设,慎重增设专业方向,使增设的专业方向突显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

(二)面向社会,充分论证。新增专业方向要主动面向社会经济发展急需领域,要深入相关行业,调研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设计专业方向建设方案,并经用人部门充分论证,确保增设专业方向有明确的基础与内涵。

(三)符合规范,保障条件。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置专业方向不超过3,专业方向的学科外延覆盖范畴不得超出专业的学科范畴,专业方向名称的内涵必须与专业名称的内涵密切相关。新增设的专业方向要具备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实习等方面的教学条件。

二、评议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校内评议程序。增设专业方向的程序是:(1)学院准备材料并组织同行专家论证;(2)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答辩审核;(4)教务处上报省教育厅。

(二)增设专业方向需提交的材料

1.设置专业方向申请报告(学院盖章,1式2份);

2.人才需求调研与办学基本条件论证报告(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本1式30份);

3.拟设专业方向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含培养目标与课程计划等教学文件,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本1式30份));

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提交电子文件与书面文本1式30份)。

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增设专业方向的学院,请仔细阅读«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0]48号),并下载需要填写的表格:http://www.jwc.ynu.edu.cn/#

(二)各学院请于2010年6月13日(星期一)前提交材料,并将有关电子文件同时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给教务处王菊老师。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王菊

联系电话:5033907

云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年度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汇总表.doc(大小:36KB)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方向设置工作的通知.doc(大小: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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