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云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云大教〔2020〕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本科生院复核、公示,最终确定立项2025年秋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303项。其中,文化创意类项目95项、科技创新类项目174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项目34项。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周期
校级大创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2026年4月进行中期检查,2026年10月进行结题验收。文化创意类项目中的招生宣传类、浸润计划专项项目执行周期为半年,2026年4月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一)资助标准
文化创意类项目0.4万元/项;科技创新类项目0.6万元/项。
(二)经费划拨
项目经费将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划拨立项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划拨剩余经费。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将终止项目研究并停止经费拨付。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合理安排,仅限用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三、成果及标注要求
项目结题将严格按照《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标准(试行)》执行,项目须有学术论文、竞赛获奖、专利、软件产品、实物作品等实质性成果方可结题。主要包括:
(一)科技创新类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专利、获奖等,可根据研究内容提交创新实验报告代替结题报告;文化创意类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作品、专利、获奖、商业计划书、创业报告、实物等,须重点阐述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制造、市场推广及效果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项目结题成果可以为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密切的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专利、软著、纪录片、短视频、文创产品、调研报告、典型案例、民族团结主题剧本或数字游戏、AI技术实践应用等成果新式。
(二)项目研究取得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成果,必须标注项目资助来源,标注格式为“资助项目: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资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无标注的不得在结题时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管理、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请项目组及指导教师务必熟知并遵守相关规定。项目组应在“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每季度提交不少于1次的季度进展报告,在中期检查时按质按量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须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收集整理项目成果,如项目组成果不达标则不得予以通过。学校将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核,不达标项目将予以退回。未结题的项目将持续占用学生申报项目名额及指导教师指导名额。
(三)大创项目立项及结题与指导教师、学院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及本科生院划拨各学院经费挂钩。未完成结题的项目均不得申报认定工作量。
如有疑问可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电话:65031440。
附件:
1.2025年秋季学期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名单
2.2025年秋季学期校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3.云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标准(试行)
本科生院
2025年12月5日